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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市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 |
| 编稿时间:2016-01-07 字体:大 中 小 发稿人:365体育在线网址 |
为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掌握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并强化督导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每年年初制定政府信息工作安排和计划。 第二条 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制订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的报告。 第三条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内容包括下述几方面。 (一)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机构调整情况、政府信息的清理、更替情况、主动公开的信息数量、分类运行情况、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量、分类及运行情况、不予公开的信息情况、政府信息网络等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健全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作法和经验;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其它需要报告的内容。 第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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