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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上就办”问责制度 |
| 编稿时间:2017-01-03 字体:大 中 小 发稿人:365体育在线网址 |
为确保“马上就办、真抓实干”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和《株洲市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责暂行办法》、《株洲市“马上就办”推动问责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问责情形 1、违反马上就办原则的。对局“马上就办”办公室转办问题不受理、不记录的;受理马上就办事项后自行随意答复,不向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的。 2、不按程序办理的。在局“马上就办”办公室转办问题时,不按照规定报备承办人员姓名,或者冒报他人姓名的;不跟来电来访来信人主动联系解释,不在规定时限内向局“马上就办”办公室及问政人答复的;其他不按程序办理的。 3、不落实牵头责任制的。对于需多科室(部门)协调处理的问题,牵头科室(部门)避重就轻,以“其他部门不听我们的”等为由拒绝履行牵头责任的;需两个以上科室(部门)处理的,不与牵头科室(部门)配合的。 4、超出办理时限的。违反《关于规范“马上就办”工作平台运行的规定》第八条办理时限要求的;对在规定期限内督办未果,或在规定期限内未办结承办科室(部门)未给出明确办结时间的;超时3个工作日受理网络问政的,在规定时限内未对问政人进行答复的。 5、答复不符合要求的。重答复轻落实,办理结果没有经过局主要领导审阅,或对办理结果没有进行核实,称已办完但实际未办完,或称已跟问政人联系但未联系,对问政人问政情况避重就轻的。因解释不当造成问政人不满意的。 6、违反《关于规范“马上就办”工作平台运行的规定》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二、问责程序 1、出现上述问责情形,由局“马上就办”办公室提醒一次进行整改,对未按照规定期限和标准整改到位的,经核实确属问责情形的,组织相关材料报有关领导审批后移交局监察室处理。 2、由局监察室作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据违规行为的情节轻重、影响程序等因素综合考虑、报局党组集体研究,作出问责决定。 三、问责方式 1、局“马上就办”办公室每月对全局马上就办事项及网络问政问题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科室(部门)负责人通报批评。 2、严格“一案双查”,对不“马上就办”造成不良影响的,构成违纪的,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者和部门领导相应处分。 3、问责情况与本科室(部门)绩效考核和个人评先评优直接挂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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