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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市规划局服务指南 |
| 编稿时间:2011-11-02 字体:大 中 小 发稿人:丁长柏 |
| 一、株洲市规划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国家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相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组织研究城市空间发展战略,城市规划等重大问题。 (二)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详细规划、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及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其他专业和专项规划;指导区县编制职责范围内的各类规划;依法审查、审批各类规划。 (三)负责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管理及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规划管理工作;组织规划项目的实施;依法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 (四)负责全市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工作;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根据城市规划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认定建设用地定点申请,确定建设项目用地位置和界限;依法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管理制度。 (五)对城市规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依法实行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管理制度。 (六)负责全市城市景观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负责组织城市规划成果公告、公示及展示的实施工作。 (七)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下空间、地下管线规划信息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规划队伍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城市规划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相关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九)对区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行业务领导。 (十)承担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务中心二楼规划局窗口 一、行政许可事项受理窗口 1、选址意见书(政务中心二楼规划局窗口)(划拨土地及重大项目)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政务中心二楼规划局窗口 )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政务中心二楼规划局窗口) 4、临时建设规划工程许可证(政务中心二楼规划局窗口) 5、规划变更许可(政务中心二楼规划局窗口) 6、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受理窗口 1、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政务中心二楼规划局窗口) 三、中心网址:株洲市规划局(http://www.chuanmianzhongxue.com/) 四、“中心”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 9:10-12:10 下午 1:00-5:00 五、中心咨询服务电话:28680832 六、行政效能投诉电话:22668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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