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辖下拆违大队有资格替规划局下《株洲市规划局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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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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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人: |
龚雄伟 |
处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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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访内容: |
荷塘区政府近几个月欲征购我的房屋,由于价格相差,双方达不成协议,区政府辖下拆违大队对我阳台一线加建的房屋下发了《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我质疑区政府辖下的拆违大队怎么会有资格替株洲市规划局下达文书?谢谢您! |
| 回复内容: |
龚先生,你好!根据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政发[2008]36号和株政函[2015]53号文件精神,株洲市的拆违工作已由株洲市规划局和株洲市国土资源局授权给各区人民政府的拆违机构负责。市国土和规划部门是全市制止和查处违法建筑的行政执法主体,各区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制止和拆除违法建筑的责任主体,所以政府拆违机构有权替株洲市规划局下达文书,谢谢。 |